当前位置:首页 > 南山律学词典 > 正文 和合 2024-10-03 09:46 【南山律学词典】戒本疏·释戒经序:“言和合者,将欲广说,情事相违,义须先和,方应后集,故言和也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和合中,初科。情事,情即僧心,事即说戒。事涉是非,情容异见,故有相违。”(戒疏记卷二·六五·一) 发表评论 发表 更多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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